警示回報視窗
 
【警示回報視窗-畫面範例】

 

【操作說明】
1. 系統主功能列〔功能 \ 下單設定 \ 主動回報設定 〕設定警示回報。
 

  在使用者設定警示視窗為主動回報的情況時,當委託資料成立,警示視窗會在螢幕右下方顯示出來,使用者必須
  手動關閉視窗,才會把警示視窗關閉,否則會一直停留在螢幕上供使用者查看。
2. 可選擇〔傳統警示訊息〕、〔交易訊息中心〕 兩種顯示方式。交易訊息中心會把訊息集中在一個視窗;傳統則是每一主動回報跳一視窗。
3. ( 警示視窗 ) : 分為〔委託回報〕、〔成交回報〕;預約單不提供回報提示。
4. ( 成交回報提示燈 ) :在成交時回報列上提示燈會閃爍。  提示燈 : ( )
5. 使用者若勾選〔音效警示〕,當委託資料成立,系統會發出警示音效
6. 使用者勾選〔自動同步〕回報視窗的資料會自動更新。例如,使用者的回報視窗,停留在證券查詢頁面,此時若有
  期權回報資料進來,系統會自動同步切換到期權查詢頁面。